0755-26921003
www.szborc.cn
监事会职责
(一)监督理事会对理事会决议和中心章程的执行情况;
(二)监督检查中心的经营情况,并负责中心财务审核监察工作;
(三)监督理事长、理事会成员的履行职责情况;
(四)向理事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;
(五)向理事长、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。
联系我们
传真:0755-26602441
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1006号公路大厦3206室
相关链接:深圳市蓝色海洋海岸带生态修复技术研究中心